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进口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主管,具体实施由国务院和地方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