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承担进口计量器具定型鉴定的技术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