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二十二条 检疫人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实施现场检疫: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 (三)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二十二条 检疫人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实施现场检疫: (三) 植物、植物产品:检查货物和包装物有无病虫害,并按照规定采取样品。发现病虫害并有扩散可能时,及时对该批货物、运输工具和装卸现场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对来自动物传染病疫区或者易带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病原体并用作动物饲料的植物产品,同时实施动物检疫。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