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疫依据: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和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规定;

双边检疫协定;

贸易合同中订明的检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