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 (二)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 报检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与实际不符的。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