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年) 第三章 出境检疫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出境检疫 第二十条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出境前,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出境前需经隔离检疫的动物,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所检疫。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