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食品出口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十六条 第三章 食品出口 第五十六条 海关在实施出口食品监督管理时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食品安全主管部门通报。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