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食品进口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食品进口 第十八条 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并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