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