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 第三章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第二十五条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