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1年)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1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捕捞、养殖渔船;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警用车船;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被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