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 第六章 第六章 对外贸易促进 第五十九条 国家采取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出口退税、设立外贸发展基金等措施,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第六十条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第六十一条 国家通过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第六十二条 货物进出口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进出口商会,实行行业自律和协调。 第六十三条 国家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国外歧视性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限制措施,维护企业的正当贸易权利。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