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上市报告书;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章程;

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