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发行人应当在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报告、核准文件及有关上市申请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