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股票上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