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一百九十二条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办理交易事项,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办理交易以外的其他事项,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