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第七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第七十二条 第七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 第七十二条 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