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三)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 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