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2年) 第十章 非公开募集基金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2年) 第九十一条 第十章 非公开募集基金 第九十一条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条 目录 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