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7年) 第六章 计量监督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计量监督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