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 第四章 计量监督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计量监督 第二十条 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