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3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3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