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