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十一)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一)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