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三)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三)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