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第三章 管辖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管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