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