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三十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