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监察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督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受上级监察机关领导。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