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