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