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七十四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驳回商标申请、驳回专利申请等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复审请求。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 第八章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