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四章 行政复议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行政复议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1名行政复议人员审理。 第一节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