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 第五章 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 第六十条 第五章 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第六十条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行政复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