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节 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 (五)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节 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五)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四)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