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节 行政复议管辖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节 行政复议管辖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行政复议期间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