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