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 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二节 表演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二节 表演 第四十条 演员为完成本演出单位的演出任务进行的表演为职务表演,演员享有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其他权利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出单位享有。 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员享有的,演出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免费使用该表演。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