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时事新闻; 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