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 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十九条 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一节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