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