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 附: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第十六条 目录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