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