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七十三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其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本条例规定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