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 生产中药饮片,应当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不得销售。中药饮片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 中药饮片的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