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五十八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法所说的药品生产,不包括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