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十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第五十八条 本法所说的药品生产,不包括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 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六十条 本法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