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农牧业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自治区、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宪法和本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方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