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三十五条 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排的科学研究资金中应当安排节能资金,用于先进节能技术研究。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