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全国船舶登记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职责具体开展辖区内的船舶登记工作,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