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登记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登记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船舶登记机关收到船舶登记申请材料后,应当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书内容与所附材料是否一致,并核实申请材料是否为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